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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签署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1年02月27日 16:49  点击:[]

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安排,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企业评审及合作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将于2021年3月15日截止,日前部分企业已完成评审并通知申报教师签订合作协议,为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企业评审进展:请各申报人及时登录产学平台系统查看项目进展(亦可直接联系企业询问评审进展),如确定可立项,尽快联系企业推进协议签署事宜。

2. 校内审批流程:1)各申报人根据企业申报指南、项目申请书等相关内容与企业沟通确认协议内容,在协议学校落款处签署申报人姓名及职称相关信息,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协同育人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单(见附件),并提交学院教务统一办理后续签署流程;2)学院收集需签署的合作协议及用印单,由教学院长审核合作协议并在用印单上签字、加盖学院公章;3)学院于3月10日前将合作协议及用印单统一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A区513办公室办理校级审批及用印事宜;4)学院将签署完成的各协议返回申报人并由申报人在产学平台提交扫描件;5)校级管理员于产学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合作协议。

3. 校企签署次序:因最后需由申报人在产学平台系统中提交协议盖章终版,为避免反复邮寄浪费时间,各位申报人可与企业沟通,尽量先由企业签字盖章后再寄回,学校盖完章后申报人直接扫描上传。

4. 合作协议份数:原则上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申报人、所属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合作企业各执一份。如企业有其他要求,可依照企业要求处理,但请注意,依照《西安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实践教学中心审核签署后须留合作协议原件一份。

5. 校内审批时间:原则上需校级审批用印的合作协议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0日前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如相关企业有其他要求,请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提前联系学院及实践教学中心办理。

6. 经费认领到账:经费到账后,申报人携签订的合作协议前往财务处A205办理入账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相关通知为准。

联系人:赵莉莎

联系电话:82663872

电子邮箱:zhaolisha@xjtu.edu.cn

地址: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A区513办公室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协同育人合同专用章用印申请单

实践教学中心(工程坊)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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