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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坊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补充细则

2013年12月05日 11:09  点击:[]

西交坊〔2013〕2号

 

工程坊绩效津贴分配方案已经实施三年,为了更好地以分配为导向,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将有关补充细则说明如下:

1、工程坊教学工作量补贴主要来源于金工实习、电子实习、测控实习、现代加工课程、开放实验课程等的工作量核拨。工程坊在进行二次分配时,开放实验课程工作量按实际承担情况核发给指导人员,测控实习按学校核拨工作量的90%根据实际承担情况分配给指导人员,现代加工课程的工作量按照学校实验室工作量核算办法以及实际承担情况分配给指导人员,金工实习、电子实习的总工作量按照《工程坊员工承担教学实习工作量酬金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各项结余部分一起纳入工程坊统筹分配。

2、在课程教学和实习指导岗位上的外(返)聘人员,除学校发放的基本工资外,工程坊从学校工作量核拨数中拿出一部分工作量以工资的形式提高外(返)聘人员待遇。同时鼓励外(返)聘人员积极参加本岗位职责外的工程坊其他任务,该部分工作在年终核算时与在岗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3、专职指导自主实践人员指导学生不定期自主实践活动(不包括以开放实验安排的培训课程)工作量的核算,按所指导学生实际时间每4小时折算一个工作量。指导该类自主实践获奖,有指导人员署名的奖项,奖励参照项目实践获奖办法;没有署名的奖项,酌情予以奖励。

4、工程坊安排的员工岗位职责外的,或突发性、临时性的工作(已兑现酬金的除外),以及非专职指导自主实践人员指导自主实践工作,年底结算时,由各中心按工作用时统一上报,工程坊按照实际工作用时的1/4折算成工作量。

5、工程坊要求员工遵守工作纪律,安全文明教学。对此要求的考核内容有:工作纪律、教学安全、环境卫生和文明服务四个方面。在年度绩效津贴分配时,以上四项内容的考核(或检查)中有不合格者,将扣除一定工作量作为惩处。工作纪律和环境卫生每次扣5个工作量,文明服务(以学生和教职工投诉、抱怨员工服务质量问题为准)每次扣10个工作量,教学安全按等级不同,参照《工程坊安全事故分级与责任人工作量扣罚标准》扣除相应的工作量。上述所扣工作量一并纳入工程坊统筹分配。

工程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安全事故分级与责任人工作量扣罚标准

安全事故分级与责任人工作量扣罚标准

事故等级

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程度

责任人

工作量扣罚额

四级

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500元,未造成人身伤害。

5

含其他财产损失

三级

造成人身伤害,受伤部位须经医院门诊处理,未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无后遗症。

5

二级

造成人身伤害,须住院治疗,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无后遗症;或引起纠纷、索赔。

20

一级

造成人身严重伤害,须住院治疗,治疗后留有残疾或严重后遗症;或引起严重法律纠纷。

50

1. 安全事故包括各类实习、课程、培训和学生在工程坊内从事各项活动中发生的设备损坏、人身伤害事故;

2. 同时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的,应分别进行扣罚;

3.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时指导人员脱岗、未及时处置、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加倍扣罚;

4. 按本标准对责任人的扣罚不影响学校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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